《蘋果》動新聞 贏在甚麼?

勞敏琪

 

老闆突然說,新聞最精彩的部份是沒攝到的現場影像,所以我們就把它變成動畫。

本文根據2014 年9 月由國際記者聯會舉辦的「新媒體的挑戰」研討會中的演講錄音筆錄而成。

全文導讀:

I. 走「影像為王」路線
II. 智能手機成新平台
III.「方便原則」為指導
IV. 現場討論


我們《蘋果日報》採取很進取的策略。對我們來說,網上平台是很多元化的,如果我們走得太快的話,其他的業務會跟不上;但如果現在還不開始做,幾年後就會落後。我們的報紙和其他報紙一樣,從90 年代就已經有網上版本,但是我覺得這個網上版本不是一個新的產品,只是把整個報紙從印刷的變成網上的,其實兩者沒有分別,而且以前一天只會出版一次。後來到2000 年左右,在線新聞出現之後,才會有更新。如果一整天都不更新,我早晨來看一眼就可以走了,整天這個網站跟我便沒有關係。另外就是形式,90 年代將還是圖片和文字為主,所以網上的和印刷的內容沒有太大分別。

 

影像最吸引受眾

 

六年前,我們老闆突然說,新聞最精彩的部份是missing image(沒攝到的現場影像),所以我們就把它變成動畫。我就是那個時候加入動新聞的。現在看來,蘋果動新聞是很成功的,有很多人看。我加入《蘋果日報》時,請我的人說:「我們請不到人」,因為當時很多人不相信這個產品會成功。六年前,要在幾個小時內製成一個動畫是沒有可能的。動畫是要數天甚至一個月才可以做出來。我們在最初一年多的時間沒有「出街」,每天都在練習,跟着動畫公司跑流程。一年多之後,大概四至六個小時可以生產一個動畫。還沒有加入《蘋果日報》的時候,我是紀錄片監製,所以那時請我的人說,如果你們的項目不成功,三個月後你就回去繼續拍紀錄片吧。不過還好,這個項目成功了,並且一直到現在。

 

進入互聯網的領域,你的對手不僅是《東方日報》、「主場新聞」這些本業行家了。每天打開手機和電腦,你看的是Facebook、YouTube 這些,或者在雅虎看看新聞,還有很多人花最多時間在網上看韓劇,不一定看新聞。如果做網絡媒體連自己的對手都不知道,這場仗就沒法打了。六年前,雅虎也有問過我們,會否把我們的內容賣給它。我們沒有同意,因為內容為王,當時它出的價錢不高。幾年前廣告費很少,我們不去賺廣告費。我們要把最好的內容留給自己,你要看我們最好的新聞,一定要來我們《蘋果》的網站看。先行者永遠有優勢,因為六年前差不多是YouTube 來香港發展的時候,如果你和一間大公司同時發展業務,你不會被它吃掉。因為YouTube當時新的業務是個人短片的形式,動新聞也是短片,也是個人化的。YouTube 幫助我們打開這個市場,教育大家這個產品是很好看的。

 

我們報紙的銷量一直慢慢下降,但是數碼的業務就很好。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(app)也很成功。現在差不多有八成的讀者通過手機應用程式來看我們的新聞。我們可以準確知道個別使用者(unique users)有多少,現時每天大概有二百多萬。我們跟電訊公司拿到的數據顯示,每天早上七點到十點是高峯期,全香港最多的網上流量來自一個IP 網址,就是我們的網址。我們六年前只是一個「擾亂性的創新者」(disruptive innovator),剛開始時我們的影片跟YouTube 一樣,是很「山寨」的。我加入《蘋果日報》的時候,我們的老闆在台灣投資動畫和電視台,不想在香港花錢,因為在那邊已經花了很多錢。我們一共只有六個新來的人,其他的都是原來的同事,從其他組調過來,有一些原來是做推廣的,他們完全不懂製作,我還要教他們如何寫視頻的稿,如何剪輯視頻。因為我們成本低,犯錯也不怕,從錯誤中學習,有一些大型的媒體如《紐約時報》,做一些大的項目,投資很多,所以他們的產品發展速度很慢。到了一個階段,我們超過了一個臨界點(critical mass),不只是生產一樣東西,可以嘗試很多不同方法,我們做的題材和經驗多了,所以闖出一條路來,可謂「盲拳打死老師傅」。